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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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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民參審,帶你認識國民法官制度|其他案件

2023年7月18日全國第一起國民法官案件在新北地院進行審理,距離今日已經過了約二年的時間,還是有許多民眾不了解什麼是國民法官制度,到底什麼是國民法官制度?收到備選國民法官通知函不要驚慌,以下將帶你認識。

 

【國民法官制度簡介】

國民法官制度是指由國民和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的制度,這些被選任的國民雖然沒有法律背景,但可以藉由具有不同生活經驗、價值思考、法律感情等背景的國民相互交流後,提出相關意見,作為審判的參考,以達到提升司法透明度的目的。

 

【國民法官須具備什麼資格?】

針對國民法官的資格,司法院提出了「三種資格,六種不能」的口訣,並說明如下:

  • 符合「三種」基本資格者,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:

1、年滿23歲。

2、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。

3、在「地方法院管轄區域」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。

  • 有下列「六種」情形之一者,不能擔任國民法官:

1、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。

2、因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,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。

3、未完成國民教育者。

4、與本案或本案被告、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。

5、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的人等。

6、具有法政軍警特殊職業背景的人等。

上述國民法官應具備的積極及消極資格在國民法官法第12條至第16條有詳細規定,若想進一步了解的民眾可自行參閱。

 

【國民法官如何選任?】

為了確保國民法官選任流程的公正性與透明度,司法院會透過下列程序選任國民法官:

  • 初選名冊:由地方政府依照地方法院估算的次年度需備選國民法官人數,以隨機抽選方式提出符合條件的國民法官初選名冊。
  • 複選名冊:由各地方法院組成的國民法官審核小組,排除初選名冊中「不符法定資格」的名單,以製作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,並以書面通知名冊內之各備選國民法官。
  • 候選國民法官:法院在受理案件後,會從複選名冊中隨機抽選一定數量的候選國民法官,並通知其於選任期日到庭。
  • 國民法官產生:於選任期日時,將於候補國民法官中挑選出六名國民法官及一至四名備位國民法官。

 

【所參與的案件類型】

國民法官制度目前僅適用於特定刑事審判中,如「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」、「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過之罪」,並排除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。

 

【審判程序】

在正式進入到審判程序時,法院將擬定審理計畫,並進行訴訟指揮,待言詞辯論程序終結後,將進入到終局評議程序,六名國民法官和三名法官會先針對被告「有罪」或「無罪」進行投票,若「有罪」票數達6票以上時,會另外針對量刑進行投票,待依終局評議結果作成判決後,會由法官宣示判決。

 

【全民參審】

不論是被選中候補國民法官、國民法官或者備位國名法官原則上都可領取相當的日費、旅費及其他相關必要費用。因此,若民眾幸運被選中可以積極參與,親自體驗刑事審判的過程。



 

報導者,台灣首度國民法官判決全紀錄:鄧如雯案30年後,新北殺夫案彰顯家暴法未竟盲點,https://www.twreporter.org/a/taiwan-citizen-judge-first-sentence

司法院,國民法官一起審判,https://social.judicial.gov.tw/CJlandingpage/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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